汇能精电(8309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0996 证券简称:汇能精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本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因《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于董事的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核查,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杜哲、李焱、华胜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核查,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杜哲、何宪云、华胜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注销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应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及安排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 求(试行)》和《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拟注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杜哲、何宪云、华胜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发布于:2024-06-04,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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