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泉电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74234 证券简称:旭泉电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旭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旭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总结汇报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3年度工作做总结报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治理规 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p.com.cn)披露的《江苏旭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 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分析和总结,结合对 2024年度公司整体 生产经营形式的分析和预测,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 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00 万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67 元(含税)。本次 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8,004,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 前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转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旭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江苏 旭泉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江苏旭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所有参会股东均为关联股东,所有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白翼 、钱江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与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旭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旭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旭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8日
发布于:2024-05-2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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