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鸿雁加油站被罚款71,099.65元

博主:投资方向标投资方向标 2024-02-24 77571

金融界2024年2月20日消息,昭通市昭阳区鸿雁加油站因应缴少缴增值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据公告内容,昭通市昭阳区鸿雁加油站的站长严金明,通过私人账户转款给其表哥严章辉,由严章辉四次通过私人账户转款给王成彬合计1,091,001.00元,购买了四车数量分别为39511.324升、36732.353升、40080.00升、44117.65升的92号汽油,这四车汽油由云南亚泰金福实业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云C46091于2022年9月8日、9月15日、9月26日和10月10日运到你加油站并加在你加油站的92号汽油储油罐内进行销售。你加油站在购进这四车油时未签订成品油购销合同,也未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这四车油的销售油款是以微信和现金方式收取且销售完成后未入账未进行纳税申报,存在主观故意。因此,昭通市昭阳区鸿雁加油站少缴增值税132,896.5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302.75元,合计142,199.28元,处以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71,099.65元。

昭通市昭阳区鸿雁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23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对于昭通市昭阳区鸿雁加油站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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