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遂发债 :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

博主:投资方向标投资方向标 2023-11-09 49306
原标题:23遂发债 :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债券代码:184566.SH/2280431.IB 债券简称:22遂发债/22遂发展债 债券代码:270121.SH/2380279.IB 债券简称:23遂发债/23遂发展债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及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就相关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机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原审计机构概况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其概况如下: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 11月 27日
住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号楼 3单元 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武林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审计机构变更情况
鉴于此前公司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项下的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成,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年 9月对本公司 2023年度年报审计进行了竞争性磋
商采购,中标人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变更系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已经公司内部有权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中介机构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新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 10月 31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
易中心北区 1-1-2205-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96417077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执业资格和执业受限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天津)自由
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96417077),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201002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审计业务的资格。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许可证,不存在执业限制的情形。最近一年,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4、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2023年 10月,公司已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完成协议签订,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开始履职,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发表相关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等。

(三)移交办理情况及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审计工作资料已完成移交,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按合同约定有序推进本公司 2023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变更情况
经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和研究决定,对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作以下变更:
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何伟
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海波
变更原因:由于相关人员工作调整,经公司研究决定,变更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2、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何伟
职务:原任公司副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新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海波
职务:公司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联系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 76号
联系电话:0825-2395088
电子邮件:office@sntcgroup.cn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属于公司正常人事调整,对公司的
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此次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
及相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承诺以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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