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原标题:欣旺达: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 2023-15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862,319,056股的0.005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人数为5人: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张长明、田丰、胡建凯等共计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800股按授予价格7.33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应支付回购款人民币746,194元。
3、截至2023年10月1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62,319,056股减至1,862,217,256股。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公司向深交所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该激励计划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2、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99人调整为1,393人,授予数量不变仍为3,825万股。且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12月27日为授予日。并于当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授予登记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7日。
5、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发行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和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47,748,200股增加至1,569,135,331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均为2020年1月15日。
6、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569,13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2020年5月29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7.62元/股调整为7.55元/股。
7、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刘诗洋、廖利、黄林武等共计5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6,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69,135,331股减至1,568,229,031股。
8、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肖光昱等28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75万股,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28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2.84元/股授予6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568,229,031股增至1,574,979,031股。
9、2020年9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为2020年9月25日。
10、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共计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梁星河、樊易、郭杰伟、唐志伟等共计2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2,00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张爱亮、魏文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股。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74,979,031股减至1,574,618,031股。
11、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2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97,5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046%。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2、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朱静、杜子博、彭娜娜、赵鹏程等共计5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18,46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朱静、杜子博、彭娜娜、赵鹏程等共计4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1,46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李伟华、王靖共计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000股。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74,618,031股减至1,573,799,571股。
13、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74,979,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暂停转股期间的公司总股本1,573,809,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520元人民币现金。2021年6月4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7.55元/股调整为7.4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84元/股调整为12.77元/股。
14、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26,451,553股的0.1925%。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5、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6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32,51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4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51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杨东、吴明燕、孙大鹏、陈晓东等共计1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2,000股。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626,451,553股减至1,625,519,043股。
16、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2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31,08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126%。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7、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成志华、杨小平、殷亮、张志高等共计40人(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0,6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成志华、杨小平、颜世敏、李果等共计2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62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殷亮、张志高、胡一帆、徐江等共计1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00股。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718,957,276股减至1,718,626,656股。
18、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8,957,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已回购注销共计330,620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公司总股本1,718,626,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134元人民币现金。2022年7月8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7.48元/股调整为7.41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77元/股调整为12.70元/股。
19、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6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1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18,626,656股的0.1754%。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邹凌云、戴亨伟、杨洋、王默等共计17人(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邹凌云、戴亨伟、杨洋、李航涛等共计17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60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王默共计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0股。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718,626,656股减至1,718,524,056股。
21、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7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31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7342%。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2,421,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已回购注销共计102,600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公司总股本1,862,319,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44元人民币现金。2023年6月14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7.41元/股调整为7.33元/股。
23、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张长明、田丰、胡建凯等共计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862,319,056股减至1,862,217,256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一)回购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二章之“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原因导致职务变更,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及“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因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原激励对象张长明、田丰、胡建凯等共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张长明、田丰、胡建凯等共计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800股按授予价格7.33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应支付回购款人民币746,194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862,319,056股的0.005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完成。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 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欣>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 2023-15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862,319,056股的0.005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人数为5人: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张长明、田丰、胡建凯等共计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800股按授予价格7.33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应支付回购款人民币746,194元。
3、截至2023年10月1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62,319,056股减至1,862,217,256股。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公司向深交所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该激励计划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2、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99人调整为1,393人,授予数量不变仍为3,825万股。且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12月27日为授予日。并于当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授予登记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7日。
5、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发行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和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47,748,200股增加至1,569,135,331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均为2020年1月15日。
6、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569,13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2020年5月29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7.62元/股调整为7.55元/股。
7、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刘诗洋、廖利、黄林武等共计5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6,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69,135,331股减至1,568,229,031股。
8、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肖光昱等28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75万股,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28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2.84元/股授予6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568,229,031股增至1,574,979,031股。
9、2020年9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为2020年9月25日。
10、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共计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梁星河、樊易、郭杰伟、唐志伟等共计2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2,00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张爱亮、魏文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股。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74,979,031股减至1,574,618,031股。
11、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2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97,5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046%。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2、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朱静、杜子博、彭娜娜、赵鹏程等共计5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18,46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朱静、杜子博、彭娜娜、赵鹏程等共计4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1,46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李伟华、王靖共计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000股。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74,618,031股减至1,573,799,571股。
13、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74,979,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暂停转股期间的公司总股本1,573,809,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520元人民币现金。2021年6月4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7.55元/股调整为7.4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84元/股调整为12.77元/股。
14、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26,451,553股的0.1925%。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5、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6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32,51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4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51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杨东、吴明燕、孙大鹏、陈晓东等共计1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2,000股。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626,451,553股减至1,625,519,043股。
16、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2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31,08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126%。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7、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成志华、杨小平、殷亮、张志高等共计40人(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0,6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成志华、杨小平、颜世敏、李果等共计2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62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殷亮、张志高、胡一帆、徐江等共计1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00股。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718,957,276股减至1,718,626,656股。
18、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8,957,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已回购注销共计330,620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公司总股本1,718,626,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134元人民币现金。2022年7月8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7.48元/股调整为7.41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77元/股调整为12.70元/股。
19、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6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1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18,626,656股的0.1754%。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邹凌云、戴亨伟、杨洋、王默等共计17人(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邹凌云、戴亨伟、杨洋、李航涛等共计17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60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王默共计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0股。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718,626,656股减至1,718,524,056股。
21、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7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31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7342%。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2,421,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已回购注销共计102,600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公司总股本1,862,319,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44元人民币现金。2023年6月14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7.41元/股调整为7.33元/股。
23、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张长明、田丰、胡建凯等共计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862,319,056股减至1,862,217,256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一)回购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二章之“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原因导致职务变更,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及“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因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原激励对象张长明、田丰、胡建凯等共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张长明、田丰、胡建凯等共计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800股按授予价格7.33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应支付回购款人民币746,194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8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862,319,056股的0.005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完成。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 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 股权激励股份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 | 134,222,275 | 7.21 | -101,800 | 134,120,475 | 7.20 |
1、高管锁定股 | 134,120,475 | 7.20 | - | 134,120,475 | 7.20 |
2、股权激励限售股 | 101,800 | 0.01 | -101,800 | 0 | 0.00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728,096,781 | 92.79 | - | 1,728,096,781 | 92.80 |
三、总股本 | 1,862,319,056 | 100.00 | -101,800 | 1,862,217,256 | 100.00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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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3-11-1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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