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中泰0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博主:投资方向标投资方向标 2023-10-26 79588
原标题:23中泰0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3046号),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3、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3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不超过3,000万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A。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421.85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398.46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07%(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数额);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05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为发行期限为3年期。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0%--3.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10月17日(T-1日)向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9、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0亿 元(含200亿元)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 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 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日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本期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全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2 11 30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年 月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46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200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10月20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或用于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日 期 发行安排
2023年10月16日(T-2日)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布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3年10月17日(T-1日) 网下询价日 确定票面利率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布最终票面 利率
2023年10月18日(T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23年10月20日(T+2日) 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6:00前将申购款划至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网下发行截止日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布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0%--3.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T-1日)15:00--17:00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询价时间内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并为5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投资者应在询价时间内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重要提示的要求参与申购。

每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每家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23年10月18日(T日)至2023年10月20日(T+2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
、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10月1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簿记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个投资者的申购意向,与专业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4、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3年10月17日(T-1日)15:00-17:00间按要求将申购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投资者申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申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申购款,申购款须在2023年10月20日(T+2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简称和23中泰02申购资金”字样。

缴款账户: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1070101230222993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026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申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申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系人:刘瑞华、李越
联系电话:0531-68889710
传真:0531-68889713
(二)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森、申伟、袁镭桐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
电话:010-65608411、010-86451352
传真:010-56160130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聂磊、陈莹娟、王传正、曾移楠、杨伊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电话:010-60833046
传真:010-60833504
(四)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张云祥、魏利军、郭涛、王婧怡、张伟、石乃川、李芳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东侧宁汇大厦A座
电话:022-23839103
附件一:特别提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户。簿记结束后,若申购量不足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债券期限:3年期 利率区间:2.50%-3.5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 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500万元的整数倍。 2 30 30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亿元(含 亿元),简称:23中泰02,代码:240089。 3、本期债券品种为3年期,申购利率区间为:2.50%--3.50%,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2023年10月 17日15:00-17:00传真至010-56162085分机号 90002;咨询电话:010-56051406。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簿记时间。应急传真:010-56160118。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 例限制);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 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配 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 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 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 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 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接受发 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 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 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 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10、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 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12、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 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 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申购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上述承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 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不存在任何形式协助发行人开展自融或结构化 的行为,并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违法违规后果。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The End

发布于:2023-10-2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投资指南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