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隐瞒2亿元债务违约,平安不动产澄清:不存在债务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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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不动产”)发布澄清说明公告,表示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问题,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偿付能力不受影响,整体风险可控。回应此前证监会问询函一事。
3天前,证监会发函称,收到平安不动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时隐瞒债务违约有关举报,具体内容为,发行人为一笔2.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该笔贷款中有2亿元逾期,经法院判决,发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未予清偿。据此,证监会要求平安不动产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披露。
平安不动产被列为被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可查,平安不动产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金额约为2.04亿元,立案时间为2023年8月5日。
为何平安不动产被列为被执行人?据公开资料,该纠纷起因是恒丰银行郑州分行向正荣地产和平安不动产合作开发的地产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贷款发生逾期,这笔贷款的规模为2.5亿元。
该项目是湖悦澜庭北苑住宅项目,为新郑龙湖镇23号地块。平安不动产为与正荣地产合作开发此项目,入股荣�Z(郑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荣�Z置业”),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份。且为获取恒丰银行开发贷款,平安不动产以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的形式为其入股的荣�Z置业提供担保。据悉,荣�Z置业先前已归还部分贷款,目前贷款余额约2亿元。
2022年初,正荣地产暴雷,恒丰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宣布余下2亿元提前到期。随后,恒丰银行对荣�Z置业、正荣地产、平安不动产提起诉讼,要求荣�Z置业归还欠款,正荣地产、平安不动产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今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布,支持平安不动产对这2亿余元贷款中的部分承担具有连带清偿责任,并将平安不动产列为被执行人。
公司称不会因连带清偿责任发生重大损失
9月22日,证监会披露《关于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称收到平安不动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时隐瞒债务违约有关举报。证监会要求平安不动产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披露。
25日,平安不动产公告表示,“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在该判决中所承担的义务为:在案涉土地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主债务的情况下,就不足部分在49%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即在债权人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前,本公司无需承担判项中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目前该土地抵押物价值明显超过主债务人所需承担的应付款项,抵押物处置后足以偿还主债务,因此可以合理预期本公司不会实际因该连带清偿责任而发生重大损失。”
平安不动产还表示,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问题,且预计不会因该案件所涉事项发生实际重大损失。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日常运营管理均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偿债能力未受到重大影响。
据悉,平安不动产作为中国平安(601318)(601318.SH)旗下的专业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其主营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业务与不动产投资业务两大板块。
近年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多家房地产企业出现债务违约,与不少房企有合作项目的平安不动产业绩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营收和利润表现下行。从最新数据来看,2023年上半年,平安不动产实现营收5.42亿元,同比下滑48.96%;实现净利润7.09亿元,同比下滑39.67%。截至报告期,平安不动产总资产为1086.79亿元,总负债为600.0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5.21%。
发布于:2023-10-2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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