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资产大连分公司共被罚100万 存掩盖风险违法事实
大金罚决字〔2023〕5号显示,张波时任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业务三部高级经理,对非金债权真实性尽职调查不充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八条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大金罚决字〔2023〕8号显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存在通过不适当的转让方式掩盖风险的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对其责令改正,罚款五十万元。
中国华融2022年年报显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799)前身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2012年9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30日,中国华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全文:
发布于:2023-10-17,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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