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保荐机构千万元罚单落地 投资者可追加索赔责任主体
涉*ST美尚(300495)案的广发证券,日前接到自己的罚单。9月22日,广发证券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合计罚没1021.698万元。
证监会指出,广发证券在为*ST美尚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ST美尚的发行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审慎核查*ST美尚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这仅仅揭示了*ST美尚违规行为的冰山一角。
今年7月,证监会对*ST美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ST美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美尚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四、未如实披露控股东归还资金占用情况;五、*ST美尚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向*ST美尚提起诉讼索赔。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那么,广发证券对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吴立骏律师表示:“证监会对广发证券作出处罚,意味着投资者在向*ST美尚提起索赔的同时,亦可考虑追加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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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0-3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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