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000404):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7月审计报告
原标题:长虹华意: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7月审计报告
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7月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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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71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圳格兰博科技有限公司 | 1,925.00 | 55.00 |
任颂柳 | 1,575.00 | 45.00 |
3,500.00 | 100.00 |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深圳格兰博科技有限公司 | 1,925.00 |
任颂柳 | 1,575.00 |
陆许辉 | 500.00 |
郴州博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0.00 |
蔡玉兰 | 380.00 |
深圳问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 |
上海谊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60.00 |
陈振兵 | 230.00 |
崔龙竹 | 200.00 |
田青 | 160.00 |
杭青 | 110.00 |
黄森芬 | 80.00 |
6,200.00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7,812.00 |
深圳格兰博科技有限公司 | 1,925.00 |
任颂柳 | 1,575.00 |
陆许辉 | 500.00 |
郴州博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0.00 |
蔡玉兰 | 380.00 |
深圳问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 |
陈振兵 | 230.00 |
崔龙竹 | 200.00 |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深圳前海睿石成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田青 | 160.00 |
杭青 | 110.00 |
黄森芬 | 80.00 |
崔景生 | 20.00 |
陈庆星 | 14.00 |
马斌 | 14.00 |
韩峰 | 12.00 |
14,012.00 |
2、2018年 6月 27日,长虹华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让任颂柳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21.4万股,占总股本的 1.58%,受让深圳前海睿石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2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1.43%,此次交易完成后,长虹华意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7,985.8万股增加至 8,407.2万股,持股比例由 56.99%增加至 60%。
3、2018年 7月 4日,长虹华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让任颂柳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29.8万股,占总股本的 0.93%,此次交易完成后,长虹华意持有本公司股份由8,407.2万股增加至 8,537.00万股,持股比例由 60%增加至 60.93%。
4、2018年 7月 6日,长虹华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让任颂柳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10.8万股,占总股本的 1.50%,此次交易完成后,长虹华意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 8,537.00万股增加至 8,747.8万股,持股比例由 60.93%增加至 62.43%。
5、2018年 7月 12日,长虹华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让任颂柳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38.6万股,占总股本的 0.99%,此次交易完成后,长虹华意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 8,747.8万股增加至 8,886.4万股,持股比例由 62.43%增加至 63.42%。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长虹华意 | 7,812.00 |
深圳格兰博科技有限公司 | 1,925.00 |
任颂柳 | 1,575.00 |
陆许辉 | 500.00 |
郴州博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0.00 |
蔡玉兰 | 380.00 |
陈振兵 | 340.00 |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深圳问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 |
深圳前海睿石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崔龙竹 | 200.00 |
田青 | 160.00 |
黄森芬 | 80.00 |
尹恒 | 19.90 |
马斌 | 14.00 |
陈庆星 | 13.40 |
韩峰 | 12.00 |
钱祥丰 | 0.70 |
14,012.00 |
本公司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机器人,电子硬件产品及软件;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电源产品、超级电容、灯具、储能产品、电子产品及相关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五金配件、塑胶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贸易(危险品除外);信息技术服务;二类医疗器械(额温枪、体温监测仪器设备)、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类医疗器械(口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南格兰博)和越南格兰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格兰博)2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集团合并范围无变化。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集团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前项条件的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可以以通知方式提前支取的银行定期存款、可转让存单等。定期存款如果不可以随时支付,不作现金确认,如果可以随时支付,作为现金确认。其他货币资金中 3个月以内(含 3个月)的非票据保证金存款作为现金等价物确认,票据保证金及 3个月以上的非票据保证金存款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确认。
8.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报告期内各月末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报告期内各月末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下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按具体信用风险特征分类如下:
1)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和应收租赁款(含重大融资成分和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①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含质保)、政府补助款项(含拆解补贴);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②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本集团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对适用金融工具减值的其他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如非以公允计量变动入损益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如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③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9)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0. 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是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当本集团管理该类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时,本集团将其列入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列报。
11.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按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执行。
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3. 合同成本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4. 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集团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共同控制是指按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的权利的合营安排。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则不能形成重大影响。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本集团一方面会考虑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考虑本集团和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投资成本。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的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变更
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原持有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房屋建筑物 | 40年 | 5 |
机器设备 | 5-10年 | 5 |
运输工具 | 8年 | 5 |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 5年 | 5 |
1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7.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本集团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9.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1.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2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3.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7. 租赁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公司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相关租赁合同利率、公司最近一期类似资产抵押贷款利率、企业发行的同期债券利率等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审批程序 |
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计税依据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出口货物、劳务及发生应税行为销售额 |
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额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房产原值 |
应纳税所得额 |
(1)2022年 12月 12日,本公司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243004512,2022-2024年本公司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2020年 12月 30日,子公司湖南格兰博公司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3002812,2020-2022年公司按 1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越南格兰博,注册地为越南海防市,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年内 10%,且 4年内免税(即 0%),9年内减半(即 5%)。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40,811,007.58 |
32,243,218.98 |
73,054,226.56 |
19,253,677.85 |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19,600,000.00 |
7,536,368.33 |
389,881.06 |
10,106.26 |
4,706,863.33 |
32,243,218.98 |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7,536,368.33 |
10,106.26 |
4,706,863.33 |
12,253,337.92 |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389,547.58 |
389,547.58 |
(1)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 例 (%) |
149,164.34 | 0.10 | 81,363.90 | 54.55 |
67,800.44 | 0.05 | ||
81,363.90 | 0.06 | 81,363.90 | 100.00 |
146,841,827.09 | 99.90 | 3,066,251.90 | 2.09 |
146,841,827.09 | 99.90 | 3,066,251.90 | 2.09 |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 例 (%) |
146,990,991.43 | 100.00 | 3,147,615.80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39,859.18 | 0.20 | ||
139,859.18 | 0.20 | ||
70,470,531.52 | 99.80 | 2,619,642.72 | 3.72 |
70,470,531.52 | 99.80 | 2,619,642.72 | 3.72 |
70,610,390.70 | 100.00 | 2,619,642.72 | —— |
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131,931,070.70 | 1,319,310.71 |
12,868,107.52 | 1,286,810.75 |
1,973,604.03 | 394,720.81 |
7,270.43 | 3,635.22 |
61,774.41 | 61,774.41 |
146,841,827.09 | 3,066,251.90 |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146,840,582.69 |
131,937,206.46 |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12,872,992.56 |
2,030,383.67 |
88,634.33 |
61,774.41 |
15,423.73 |
46,350.68 |
146,990,991.43 |
3,147,615.80 |
143,843,375.63 |
2022年 12 月 31日余 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或核 销 | 外币报表折 算差异 | |
2,619,642.72 | 522,026.96 | 5,946.12 | ||
2,619,642.72 | 522,026.96 | 5,946.12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 2023年 7月 31日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 2023年 7月 31日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11,859,951.63 元,占应收账款 2023年 7月 31日合计数的比例 76.1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2023年 7月 31日汇总金额 2,074,744.05元。
(6) 本期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8) 本期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4. 应收款项融资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1,531,002.16 |
1,531,002.16 |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8,191,891.69 |
8,191,891.69 |
(1) 预付款项账龄
2023年 7月 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1,624,890.71 | 96.49 | 8,587,890.35 |
59,100.00 | 3.51 | |
1,683,990.71 | 100.00 | 8,587,890.35 |
6. 其他应收款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5,353,550.39 |
5,353,550.39 |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2023年 7月 31日余额 |
57,667.50 |
309,434.42 |
4,757,703.69 |
289,115.86 |
5,413,921.47 |
60,371.08 |
5,353,550.39 |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未来 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 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 减值) |
3,036.62 | ||
57,330.33 | ||
4.13 | ||
60,37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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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3-10-0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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