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00220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原标题:达 意 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3-04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名,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5日,以4.79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3-04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名,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5日,以4.79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The End
发布于:2023-10-1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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